全媒体宣传战略合作公告

时间:2020-08-17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

    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就全媒体宣传战略合作及备选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等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上限(万元)

备注

1

全媒体宣传战略合作

1

12

参数见附件1

2

备选项目

1

5

参数见附件2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新闻单位,并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和公众账号名单;

    2.具有五邑地区政务、机关单位视频制作经验及具备视频广告发布相关资质及经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必须拥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三、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四、投标资料装订及递交

    1.全媒体战略合作方案(含短视频、微信公众号制作、发布的详细方案、报价;备选服务中专题片拍摄、线上营销、线下活动以及每增加一条短视频与微信公众号制作、发布的详细方案、报价);

    2.投标资料按照报名资料整理装订、盖上公章,一个文件袋密封包装,一式8份(1正本7副本)开标时递交。

    五、服务要求

    必须在五邑地区有直属的服务办事机构,提供7*24小时快速上门服务和2小时内快速响应服务。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17点止(节假日除外)。

    2.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后勤部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四路66号

    联系人:黄妙玲

    联系电话:0750-3953609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

2020年8月17日  

    附件1:

全媒体宣传战略合作要求

    一、短视频制作发布及报价

    1.根据宣传方向创作剧本,拍摄短视频蹭热度,也可以制作如医院就诊温馨提示、 体检流程、 药房购药须知等提醒短视频;

    2.协助江海分院进行各大短视频网站平台开发、 运营(不限于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

    3.策划、拍摄、 剪辑、后期包装网络视频如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集中展示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的综合实力,推销体检车上门服务业务等;

    4.短视频制作数量不少于 6 条,每条短视频将于周一至周五的黄金时段 19:05-19:15播出,播出不少于 3 次(含重播)。

    二、微信公众号发布及报价

    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发布的图文素材, 由乙方编辑后,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2.通过各大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推送宣传;

    3.微信公众号粉丝数不低于20万(真实数量),推广不少于 5 条。

    附件2:

备选服务项目要求

    一、专题片制作及报价

    1.通过包括航拍在内的专业制作手法,拍摄、制作“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宣传片,展现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人才”“设备”“环境”“服务”以及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果;

    2.包括医院环境、人才技术力量、医院重大项目跟进等,对医院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长期拍摄与制作,并可通过全媒体平台渠道播出,向市民展现医院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同时助力医院发展。

    二、线上营销及线下活动报价

    1.免费体检体验团:可采取召集抢免费体验名额的形式(名额人数由甲方定),也可以与楼盘合作,由体验团成员亲身体验“健康管理中心”的高端优质服务,为“健康管理中心”的优质服务“点赞”;

    2.联合销售:由甲方指定针对线上营销的“电商体检套餐”(区别于现有对外套餐),进行线上限时抢购(包括了网上支付、线下核销、短信通知等功能),抢购活动可以通过电台节目、 综艺节目、新闻口播、微信推送发布。

    3.通过大型的分享会、健康讲座、电视台及各种公益活动中进行推广。

    三、增加项目及报价

    1.每增加一条短视频制作及发布

    2.每增加一条微信公众号制作及发布